他們都質問我:「D那麽好,爲什麽你要和D分手?」
是啊,爲什麽呢?
D是系上的風雲人物,長相斯文,一畢業就拿到知名外商MA的工作機會,大家眼中妥妥的人生勝利組,而我不過是系上的小透明。
可以和男神交往就是一種恩寵了吧,哪來的資格主動和對方説分手呢?
但只有我自己知道,吸引我的從來不是D,而是我在他身上看到、卻不曾擁有的自己。
▉ 當I人也渴望擁有歸屬感
一直以來,我都不是那麽適應團體生活的人。
我更喜歡也熟悉的方式,其實是和一小撮親密的朋友,一起吃飯散步,分享生活,這就很好了。
從小到大一直如此,沒有因爲考入台大財金系後有任何改變。
但是在商學院,外向是一種優勢,很大的優勢,那意味著能見度、社交圈、光環,機會。
於是我覺得我的這種社交方式好羞愧、好不上進、好邊緣。
儘管我深刻知道自己並不喜歡喧囂,但另一方面又羡慕著大團體的熱鬧,哪怕即使加入了,只是更深的寂寞。
我一直渴望有一個機會,成爲系上的一份子。
▉ 心動,不是因為喜歡,是因為自卑
那時候,我參加了系上的羽毛球隊。
其實我根本不喜歡打羽毛球,也不喜歡參加社團,但我真的很想要歸屬感。
每次打完球,隊上的人都會一起去吃飯喝東西,那是我進大學以後第一次在團體中行動。
我很不習慣,卻又經常勉强自己,因爲我不想落單,更不想要看起來格格不入。
那時候,D已經很出挑了,身邊總是圍繞著女孩們,他看起來似乎也和每個人都能聊得來,甚至若有似無的曖昧。
我隱隱希望我是被曖昧的其中一個。
因爲球隊的關係,我們也慢慢熟悉起來了,發現原來我們都很喜歡看書,而且還是同一類書。
隨著我們變成朋友,D在我眼中也不再只是遙不可及的那個學長。
因爲父親工作原因,D從小就在國外長大,英文流利不説,社交也是一把能手。
那時候,D的存在如此閃耀,讓我自慚形穢。
但其實我知道我們很不一樣。
D很享受系上的團體生活,沒事都會到系辦和同學和學弟妹打麻將撲克牌,或者一起看球賽。
可是這些我都沒興趣,但這並不妨礙我喜歡上他。
▉ 連偷偷愛著都覺得是幸運
慢慢地,D開始會找我分享他的心事。
具體說什麽我一點也不記得了,但因爲被選擇,我感覺自己是特別的,於是我也不介意把和D的距離再拉得近一點。
然後有一天,D問我,要不要和他在一起。
可是D又說:「但我們的關係可以不公開嗎?這樣我們在系上相處也能比較自在。」
當時的我雖然覺得不舒服,但也沒有反對,畢竟灰撲撲的我,被如此閃耀的人看中了,我只有受寵若驚。
20歲的我,真的把自己放放得好低好低啊,低到現在回頭看,都會心疼的程度。
但那時候的我,沒有半點委屈,只有喜悅。
▉ 待在風雲人物旁,是光環,也是陰影
後來,我們一起籌備了國際活動。
其實現在回想起來,我也不知道自己爲什麽要參加,好像只是因爲這個活動可以接觸到很多外國人,然後有機會一直和D黏在一起,所以我就去了。
D是活動中的副總召,因爲活動籌備而忙裡忙外,根本無暇陪伴我。
雖然作爲「地下女朋友」因爲缺少陪伴而委屈,但看著他在舞臺上發光的樣子,我心想「雖然你們都不知道,但那可是我的男朋友呢!」
我把D像一塊勛章穿在身上,仿佛我也因此變得不同,哪怕根本沒有人看見。
可是舉辦活動的期間,學妹頻頻和D示好,D卻完全沒有避嫌。
我很傷心。
事後我質問他:「就算戀情不能公開,你難道不能和學妹說你有女朋友嗎?」
D只是聳聳肩反問我:「爲什麽你要那麽在意和情緒化?那你怎麽不和學妹說,我是你男朋友呢?」
我呆住了,卻也沒有反駁的方法。
是啊,爲什麽我不宣誓主權呢?我是不敢?還是覺得自己不配?
我説不清楚,只覺得愕然和失望。
再後來,我發現D並沒有因爲在一起而減少和其他女生的曖昧,這讓我無法忍耐。
於是在一個陰沉悶熱的天,我站在椰林大道上和D說:「我覺得我無法容忍你和其他女生曖昧,現在我們才剛在一起,我還可以退回好朋友的位置。」
我不記得D的回應了,我只記得轉身的那一刻,眼淚不爭氣地掉下來。
▉ 尋找「被愛」的證明
那之後,我和D的距離迅速拉開了,我很快投入另一段感情,對方大我8歲,是已經工作好幾年的上班族(姑且叫他H)。
期間D去當兵了,在新兵營的期間他有打電話來挽回。
我還記得那一天,我在H的家,但我只能哭著在電話上和他説「對不起,我已經有男朋友了。」
説實話,這真的對H很不公平,但20歲的我,就是這樣不成熟。
H待我很好,我知道我也貪圖著這份好,因爲我想要知道什麽是無條件被愛。
可惜,D的那通電話仍然成爲了我們感情的裂痕,最後導致了分手的結局。
那是我人生第一次「被分手」,也是第一次體驗到,原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可以這樣變化迅速,快得我措手不及。
那時候,我天天哭,哭到眼睛都腫了,學也不上了。
現在回想起來,我並沒有真正學會愛,只是在找一個能安放匱乏的位置。
▉ 錯把被需要當成愛
在我快畢業的時候,偶然一次的朋友聚會,我再次遇見了D。
當時他正在服替代役,頭髮短短的,精神看起來還不錯。
又一個脆弱的時刻、又一個自我的裂縫,於是D順理成章又走進我的生活。
第二次和同一個人戀愛,這一次我正式取得了「女朋友」的頭銜。
時間過得很快,D完成兵役了,也順利拿到了人人稱羡的工作機會,開始走入社會。
在這期間,我把自己定位成「賢妻」的角色,獲得被需要的安定感和價值感。
像是,在他25歲的時候,我忙前忙後幫他籌備了一個20人的遊艇生日派對,就爲了博他一笑,哪怕我是一個超討厭派對的人。
像是,在他家中經歷裝修需要暫住在我家,那時候我住在竹圍,他的上班地點在東區,通勤時間要1小時,所以我每天早上早起,按他媽的要求幫他準備好早餐並送他出門,我才回去休息。
是的,我真的在前一次去D家時,被他媽親自指點要怎麽照顧好他兒子,我也認真的把「照顧好D」當成自己的責任。
大概在D眼中,我已經是一個很適合結婚的對象了。
但後來發生了2件事,讓我清楚看見這個感情的終點。
▉ 長出自己的力量,也是獨立的開始
D的生活工作愛情都如魚得水,反觀我,從學校畢業之後,我找不到工作,也不知道自己該去哪,我很迷茫。
我一邊在外商做全職的財務規劃實習(其實就是整理發票,連excel都是菜鳥),一邊在思考自己到底還能去哪。
爸爸看出了我的不安,於是向我抛出橄欖枝,鼓勵我去國外讀碩士進修。
這個機會對我來説就是一根救命的稻草,讓我的混沌的生活頓時有了重心。
我興沖沖和D分享這個好消息,但他卻意外地冷淡:「你爲什麽一定要去國外讀書呢?在台灣也可以讀啊,你看我不就是這樣嗎?」
我記得我很生氣地對他説:「你只是因爲不想要異地戀所以這樣說,對嗎?可是你有海外生活經驗,你的英文能力很好,你有碩士學歷,你還有一個好工作,可是這些我一個都沒有。你如果不支持我去,那你真的很自私!」
我就這樣無視D的意見,全心投入到學校的申請中。
半年内,我一邊做全職實習,一邊把托福、GMAT都考了高分,並遞交申請文件,最終拿到了英國2個學校的offer。
因爲這一系列的成功經驗,我看見自己身上長出了前所未有的力量——「原來我也可以!」「原來我不需要再仰望別人!」。
也是因爲這個經驗,我拿掉了多年來對D的濾鏡。
我清楚意識到,D的底色就是一個普通男人,所謂光環從來都只是我自以為是的想像。
這也是第一次,我生出了和D分開的念頭。
▉ 當愛意成爲理所當然
去英國前的那個夏天,D被派到上海受訓6週,他問我要不要來上海玩幾天。
那時候,他已經年薪百萬了,我的收入則寥寥無幾,但我仍然義無反顧自己買了機票,想趁著離開前爭取和他多點相處的時間。
我早就知道他受訓繁忙,於是抵達時我也就自己安排自己,到處去逛,盡量不打擾他晚上的工作。
就這樣過了一個星期,我才終於有機會和他晚餐。
我本以爲是我們二人世界,沒想到他把我拉進和他的同事聚餐中。
餐桌上,我坐在最角落,誰也不認識,然後D也沒有關照我,只是自顧自地和同事們聊得很愉快。
回到旅店房間後,我抱怨爲什麽他把我晾在一邊,但他只覺得我情緒化,再一次覺得我的煩惱如此渺小和麻煩。
他説,他想要一個懂事的女朋友。
這句話,讓我在心底默默為這段感情畫上了句點。
我已經決定,一旦出國,我就會分手。
▉ 離開台灣,也離開不平等的關係
一無所覺的D就這樣如期完成他的培訓,我也按照原定計劃返回台灣準備出發。
離開的那一天,D有來送我,但他不知道這已經是我留給他最後的溫柔。
其實一直到登機前我都還在哭。
一部分是對異國生活挑戰的擔憂,另一部分則是在内心向這段一年半的感情道別。
到了英國的最初,我們仍然定期通電話,那年頭,iphone讓聯繫變得容易很多。
但隨著開學以後我遇見了新的約會對象,我用極快的速度減少和D通話的頻率,甚至能躲就躲。
我知道,最困難的對話就要發生。
終於有一天,我被D逮住,一接起電話,他就質問我爲什麽都不和他聯繫。
沒有任何緩衝,「我們分手吧」這句話就脫口而出了。
電話那頭起初是靜默,然後是咆哮,接著是哀求。
「你想要什麽,我都可以改!真的!」
但我只是在電話的這一頭平靜地説話,表明了分手的決心。
因爲我很清楚我們喜歡上的,都只是想象中的對方。我們不是同路人,給不了彼此想要的。
▉ 有些挽回是自以爲是的深情
分手後,其實D一直沒有放棄挽回這段感情。
他請他最好的朋友打電話來求情,但我只覺得煩躁,爲什麽兩個人的感情要鬧到人盡皆知。
他在我生日前寄了一大箱DHL來,哪怕我極力勸阻,結果那個箱子在送到的那一刻就被我塵封在床底下,直到我畢業時才打開,那是我曾經在感情中非常在意的事物,但當下已經不再重要。
回台灣前一兩周,D常住在法國的朋友M給我發來訊息,説是過幾天會來倫敦遊玩,提出見面的邀約,但是約在諾丁漢一個我從沒去過的書店。
其實我和M不熟,但想著既然是認識的人,見一見也無妨,只是把地點改在了好找的地鐵站。
當天早上,陽光燦爛,我搭著公車沿著海德公園慢悠悠晃到目的地。
正當我四處張望時,後面突然有人輕拍我,轉頭一看,不是M,而是一年未見的D。
驚訝已經不能形容我當下的心情,更準確來説,是「驚嚇」,然後我感覺到一股火氣從肚子湧上來。
「你來這幹嘛?你怕我不想見你,所以假裝讓M約我嗎?你把我當成傻子嗎?」
我連珠炮似地發出一聲又一聲的質問,讓D完全無法招架。
從前在他面前,我一向都是溫柔得體的,他從來沒有看過我發這麽大的脾氣。
於是他呐呐地開口「去年就這樣分手了,但我還我有話想和你説…」
驕傲的獅子座,在此刻底下了高貴的頭顱,眼神中盡是祈求。
我還是心軟了,於是指著旁邊的咖啡廳說:「我給你20分鐘,你想説什麽就快點説,然後我要回去了。」
入座以後,他像從前一樣用學長的姿態點評我的生活:「你看起來現在過得不錯!」
但已經不再仰望的我只是冷冷地回覆:「我好不好,不需要你評價,你到底要不要說?不説我要走了。」
他只能閉上嘴巴,遞上一個裝滿的紙袋子,其中有玩偶、有卡片,那是挽回的心意。
「我不需要,你拿走吧」
他伸到一半的手,只能尷尬地進退不得,因爲看不下去,我還是伸手接過了袋子。
「我們已經分手一年了,沒有什麽可能了。你説完了嗎?我要走了。」
「那我送你,你要去哪裡?」
「不用,我要回我約會對象那,就這樣吧,照顧好自己。」
我就這樣頭也不回搭上雙層巴士離開。坐在窗邊,我看到D站在路旁目視我離開。
這個突襲事件在我生命後來的至少3-5年,成爲了我暗夜中的噩夢。
我夢見D追來了,死纏爛打,甩脫不開,又或者是明明在咖啡廳好好的和朋友聊著天,轉頭卻發現D就坐在我的背面,眼神緊盯著我。
這些夢,一直到後來從朋友的社群媒體輾轉得知他結婚了,才終於不再出現。
▉ 寫在最後
寫下這些不是要討伐D,畢竟那時候我們都太年輕。
但現在回頭看,我才明白,那時候我以為我在愛一個人,其實我只是在追逐「理想的我」。
當我不認識自己時,我用關係、光環、選擇來填補匱乏,所以我才會拼命靠近,拼命抓住,最後卻發現幻象底下原來什麽都沒有。
如果可以,我會想和20歲的自己說,無論感情還是工作,不要因爲「看起來很好」就義無反顧走進去。
因爲你可能會發現,即使那麼光鮮,那都不是自己想要的。